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犯罪未遂的,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