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刚颁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第四章是“学分管理”。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