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等标准分为二十七级。
一、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1、国家级正职:一级;2、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3、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4、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5、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6、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7、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8、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9、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10、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11、股所级正职:十八级至二十六级;12、股所级副职: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1、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2、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3、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4、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5、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6、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7、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相当于正村股级);8、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