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在提前和这个经理说辞职的情况下是否经理呢已经批准了嗯可能就说他舍不得你可能就您的能力呢他还是比较认可的嗯如果要是说他不让走呢你也可以给她尽量说明你的情况嗯如果你要找着一个更好的一个待遇更好的一个单位呢我想他是会叫你走的好好和他沟通一下
没有交书面申请,不算数的!她不让你走是你自己的责任!如果有书面申请,那你可以去劳动局告她!
离职如果是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则30天后哪怕不交接工作直接离开都是没有关系的,你如果只是口头说了一下不太好办,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书面形式为准。
建议你好好和经理沟通一下,的确不想做了就表明态度,然后补一个纸质的离职申请。在这期间仍旧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到时候该交接交接,没有人交接你可以将工作清单梳理好走人也可,这样下个人过来的时候不会一头雾水。
那你就可以直接走就可以了。这个你自己要离职,又没有涉及经济补偿。不过最好好聚好散,这样可以让他们出具离职证明。以便于下一次找工作。
既然提前说过了一个月,按照法律来说,你可以走了,但是按照人情来说,如果他,忙不过来,你帮帮他也无所谓,除非你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或者特别磨不开的地方,中国是讲人情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