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了多久可以做鉴定?为什么呢?

2025-03-12 01: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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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伤鉴定确定的时间:劳动者在工伤认定后领取确定的时间,当病情稳定或出院时,应向设区市容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通常,应将申请鉴定的资料交给所在地劳动局工伤科,由工伤科为你申请,并且职工接到通知指定医院做检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在与工作有关的准备、结束工作中,在工作时间前后发生工伤事故的,应当确认为工伤。

工伤确定书下来后,病情稳定可带工伤确定书、病历及劳动关系资料证实等材料,鉴定委员会到当地劳动能力申请鉴定。这个时间间隔不宜拖得太久,因为会有一段时间后的识别和补偿。重大事故快递备案:职工一旦因工作死亡,应首次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要在24小时快递备案。受伤人数超过3人(含3人)作为重大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死亡的无效的,可以视同工伤。多项工伤备案:发生工伤后,三天内对参保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期限:职工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律规定发生意外伤害或者被诊断的,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从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提出工伤认定的期限: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之日起1年内为职业病鉴定之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市、申请单位或被鉴定人不同意鉴定结论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提出鉴定申请。复核鉴定期限:自有效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认为残疾情况已经改变的,可以向负责初步评估的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核鉴定。

回答2:

并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但要求需要将体内的固定器材取出之后才可以做鉴定;可以快速的溶解在工伤保险条例当中规定需要治疗伤情稳定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回答3:

三个月内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具有法一定的法律依据;因为工伤部门会考虑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4:

一般是在三个月之后,工伤部门与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在这三个月之内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