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了东莞新闻,说56年的土地证是无效的!
楼上的朋友好厉害呀,56年就有出让土地了,还60年70年,你的土地有永久使用权,土地法上很清楚,土地全部属国家所有,你的土地是国家分给你使用的,当然如果国家或者个人要占用,一样也会给你做补偿的。
如果是公寓,那么有60或70年的试用期如果是自家的房子,是永久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