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T 9704-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关公文格式》7.3.4 附件说明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用第一种。
关于这个问题,《国家行政公文格式条文释义》里没有明确规定,但按照《释义》的解释习惯,如果规定了第二种的话会明确提出来的,没有提就是第一种了,即正常排版。
对齐标号
找公文规范学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