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关于走步新规则具体是这样规定的:“持球球员正在或即将完成运球的时候,他可以在行进停止、传球或投篮前走两步。”("A player who receives the ball while he is progressing or upon completion of a dribble, may take two steps in coming to a stop, passing or shooting the ball.") 允许球员接球或运球后走两步的规则可以说是在世界范围内任何联赛、任何级别的比赛中第一次出现。
所谓的翻腕就是运球时手心与地面的夹角超过90度统称为翻腕(也就是托球了),这个错误动作在初学者运球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翻腕”也就是手持球,球在手中时间太长翻手托球。
现今的NBA较少见裁判吹翻腕了,其主要原因有二点:
1.使比赛的连贯性更好,使观众的热情更高涨。
2.对比赛的意义,结果不会产生重要影响。
跳步后就双脚定在原地,然后双脚起跳.如果单脚有移动的话裁判肯定会判走步的
翻腕不能完全算做违例(2次运球),要视具体情况!
在动作完全连贯,无明显停顿的迅速行进中完全可以!
不仅仅是NBA连CBA也只对连贯性要求.
没法界定,看裁判的脸色吹的,一般不是恨严重和明显的翻腕是不会被吹的。
至于走步分启动走步和行进间走步,启动走步是指接传球或抢到篮板后没运球走了2步或以上。行进间走步是指接球后在控球时走了3步或以上(上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