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复核人和收款人写谁啊?

2024-11-02 12: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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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开票人与收款人可以写同一个人的名字,也就是企业所有者的名字,复核人另外填一个名字,也就是公司会计人员的名字,要求是三个人的名字有两个不相同。

通常来说,收款人是公司出纳,复核是有相关权限的会计人员,具体查询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和人事部门的员工职责安排。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发票的处理方法。

7、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除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外,必须同时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章,专用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端的中间位置,使用红色印泥。凡未加盖上述用章的,购货方一律不得作为抵扣凭证。

8、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回答2:

增值税专用发票里的复核人和收款人按要求是要填写的,开票人与收款人可以写同一个人的名字,也就是你的名字,复核人你就再填一个名字,也就是你们公司会计人员的名字。 三个人的名字有两个不相同就可以了。

回答3:

通常来说,收款人是公司出纳,复核是有相关权限的会计人员,具体查询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和人事部门的员工职责安排
以管理员身份进入开票系统,“系统维护”-“操作员管理”里面就可以增加或者删除复核人和收款人姓名

回答4:

收款人要写出纳啊,复核人要写会计,要不就写财务的里面对你开票相关内容都清楚的同事或负责人

回答5:

严格要求来说 是要有收款人和复核人的,你打你出纳的名字在收款人复核人可以重复的,你也可以是复核人,都没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