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政府什么时候迁的

2025-03-01 18: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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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拓宽道路百姓遭殃
1.拆迁是开发区管委会和奎山街道的事情,我只是个执行者,奎山街道领导说给你们多少钱,我就给多少,与我无关,现在管拆迁的主任也走了,我也敢说话了.他还说要从你们的安置费里扣除雇佣的机械费呢。

2.你们的具体情况,我们不清楚,没法解决,当时领着拆迁的主任调走了,我们也不能把他绑回来呀。

3.你们到村委会自己协商吧,你们的房产手续费交给东港区了,开发区没收到,不认可。

4.在媒体上撰文说:大岭三村对于不同情况,性质各异的拆迁户进行区别对待,对于个别违法建设户,也制定了适当的补偿安置方案,赢得了全体拆迁户的赞同。

“就是因为这条‘现代路’,搞得我们无家可归。”,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区奎山街道大岭三村农民庄光合对前来采访的记者如是说。,村民们也不断前来向记者比划着当时拆迁的场面。一位姓王的村民说:“2008年4月1日这天来了30多辆车,有公安的,也有城管的,场面及其壮观。”
人车稀少,偶尔驶过一辆拉载玉米秸秆的拖拉机。这样的乡村,是否真有必要修建这条确实“超”现代的、双向八车道的、宽阔的“现代路”呢?围绕扩建这条道路出现的问题随之浮出水面,由此引发的争端至今也没有停止,拆迁与被拆迁,官与民,强制与维权等等利益体之间的是是非非,也如同这条“现代路”一般,一直向前延伸。
一、是违规占地,还是合法用地? 如果是违规用地,我那楼房可是占了1.22亩地呀,地方不小,怎么开了八年的酒店,一直没有人来查问过?怎么可以有正式工商执照?我一个小百姓,怎么可能所有的部门都可以畅行无阻?庄光合对此次被强制拆迁很是郁闷,然后更让他郁闷的事还在后头。

1998年6月,大岭三村村委会为响应上级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号召,计划在位于刘石公路一侧的本村土地上,建设养殖商用经济小区。6月30日,庄光合与时任村书记的申西友、村主任徐西泽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书》。在这份加盖着村委会公章的合同书上记者看到,庄光合承包该地块的1.22亩土地建设二层的商居两用楼房,承包期为20年,自1998年6月30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庄光合每年向村里缴纳承包费610元,准建手续由村委会帮助办理。 庄光合说:“村里也说到做到,于2001年8月办理了包括我的1.22亩用地在内的8亩土地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