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在一审开庭结束以后,法院是否能在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被告有罪的情况下,退回给公安补充侦查?

2025-04-03 14: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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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进入审判程序,是由人民法院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而不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且无权强迫承认指控。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回答2:

强迫衽承认犯罪事实是非法的。但是法院可以在证据不足情况下,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回答3:

只是要求你,平没有命令或强迫你承认,你觉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