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 (2004)第169号令(摘要)】“两金”合计,五级伤残为5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45个月,七级伤残为30个月,八级伤残为23个月,九级伤残为16个月,十级伤残为9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下列标准执行:不足两年的,按全额的60%支付;不足三年的,按全额的70%支付;不足四年的,按全额的80%支付;不足五年的,按全额的90%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下列标准执行:不足两年的,按全额的60%支付;不足三年的,按全额的70%支付;不足四年的,按全额的80%支付;不足五年的,按全额的90%支付。
看图就知道了
各个地方的标准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