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身已经瘫痪,工伤坚定2级,这种情况一般能赔偿多少呢?

2025-03-09 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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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二级工伤享有25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本人工资9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直至退休,按护理级别发给生活护理费直至去世。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二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5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85%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回答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50岁-43岁)*365天*本人工资*85% ---------按月支付
3、医疗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住院护理费
6、交通费
7、鉴定费
8、停工留薪期待遇
9、建议去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如果构上,还能要求生活护理费,但也是按月(各地不同!可以去看工伤赔偿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