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法律社会学和法律人类学之间的区别
1、法律社会学是将法律置于其社会背景之中,研究法律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的相互关系的一门社会学和法学之间的边缘学科。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有助于人们从社会整体观念出发,认识法律的社会基础和社会作用,从而更好地利用法律的控制作用解决社会问题。 20世纪初在西方兴起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又称法社会学。由于学科内支派繁多,对它尚无确切的定义。
法律社会学可以看到社会条件、社会结构、政治结构乃至微观上的个人的行动对法律的影响。
很多问题都可以纳入法律社会学的研究领域,如女权主义、同性恋问题,以及在国际交往中出现的不同社会的不同做法如对待安乐死的态度问题,西方由于基督教的传统和某些技术问题而对安乐死相当慎重。
2、法律人类学又称法人类学、人类学法哲学,是人类学和法学科际整合中出现的一门交叉学科,主要内容是立足于人类学观点,立足于经验和感受,立足于跨文化的比较,对传统法学的概念、研究方法进行批判,并试图建立全新的法学认识论体系。
法律社会学是将法律置于其社会背景之中,研究法律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的相互关系的一门社会学和法学之间的边缘学科。法律社会学的研究有助于人们从社会整体观念出发,认识法律的社会基础和社会作用,从而更好地利用法律的控制作用解决社会问题。 20世纪初在西方兴起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又称法社会学。由于学科内支派繁多,对它尚无确切的定义。
法律人类学是传统法学和传统人类学在外延上的“扩张”和“互渗”。后来又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法律制度、社会秩序乃至法律文化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