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在女方已罚清,去计生部门登记时为何还要男方开同意证明,这是特意刁难吗?

2025-05-04 07:45:0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是。
  一、社会抚养费的征缴,是针对男女双方的,并不是只针对一方的。
  二、女方已经缴纳的,并不等于男方也已经缴纳了,计生部门的要求是合理。
  正常情况下,社会抚养费的缴纳一般是男女双方一起缴纳的。但也有分居二地,缴纳标准各不相同的情况下,男女分开缴纳的可能。如果是这种情况,计生部门的要求是合理的,即必须有男女双方都已经缴纳的证明。

回答2:

【1】对于孩子父母超生,缴纳社会抚养费问题,应该由孩子父母分别缴纳。孩子父母去计生部门登记,应该带着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发的缴清社会抚养费收据,以备查证。

【2】根据


第五条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

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回答3:

你这是哪儿啊,入户政策早就改了,不拿罚款一样能入户,

回答4:

我敢相信这种扯淡的证明不会再需要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