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版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总共50条,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6年2月21日发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CMA 一直在靠近CNAS,但CNAS也采用了CMA的一些做法,具有中国特色的。但CMA这次新版准则哗众取宠,将条款完全打乱了,其实内容要求没多少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