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是我国第一个国际化的期货品种,其在平台建设、市场参与主体、计价方式等诸多方面与国内现行期货品种有所不同。原油期货合约设计方案最大的亮点和创新可以用十七字概括,即“国际平台、净价交易、保税交割、人民币计价”。
“国际平台”即交易国际化、结算国际化和交割国际化,以方便境内外交易者自由、高效、便捷地参与,并依托国际原油现货市场,引入境内外交易者参与,包括跨国石油公司、原油贸易商、投资银行等,推动形成反映中国和亚太时区原油市场供求关系的基准价格。“净价交易”就是计价为不含关税、增值税的净价,区别于国内目前期货交易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的现状,方便与国际市场的不含税价格直接对比,同时避免税收政策变化对交易价格的影响。“保税交割”就是依托保税油库进行实物交割,主要是考虑保税现货贸易的计价为不含税的净价,保税贸易对参与主体的限制少,保税油库又可以作为联系国内外原油市场的纽带,有利于国际原油现货、期货交易者参与交易和交割。“人民币计价”就是采用人民币计价和结算,接受美元等外汇资金作为保证金使用。
原油期货的交易单位是1000桶/手,选用“桶”而不是“吨”,是为了遵循国际惯例,我国原油期货面向的是全球投资者,所以没有采用国内常用的“吨”为单位。1000桶/手与国际上主流的原油期货的合约大小保持一致,便于境内外投资者参与。
原油期货的最小涨跌停板幅度是4%,上期能源会根据市场波动情况对涨跌停板进行调整,在市场价格波动剧烈时,会相应调高涨跌停板,同时提高保证金的比例。设置涨跌停板主要是基于全市场安全的考虑,与中国现有的期货市场制度保持一致。
原油期货的交易时间是上午9:00到11:30,下午1:30到3:00,这是合约上规定的日盘交易时间。同时,考虑到与境外市场接轨,原油期货也将开展连续交易,时间为晚上9:00到第二天2:30。
原油期货的合约交割月份是36个月,最近12个月为连续合约,12个月后是连续8个季月合约,即3月、6月、9月、12月,跨度是3年。当前面合约到期后,后续会自动生成相应的新合约。
原油期货的最后交易日是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拟用于交割的货物在交割月前完成入库并生成仓单,仓单和发票交换一般在合约当月完成。获取仓单后,买方可随时提货并注销仓单。需要注意的是,当遇到含有春节、国庆长假等的特殊月份时,为确保最后交易日与交割的密切联系,上期能源可能对最后交易日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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