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调整,除了起征点上调还有哪些变化

2025-03-03 17: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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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引入综合所得的概念,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几项所得统一归类为综合所得并引入年度征收模式,同时提高了基础扣除额度,并且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这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从分类税制向综合+分类税制的迈进,体现了与国际税法和惯例接轨的改革方向。

  • 首次全面引入反避税条款,包括确立独立交易原则,增加受控外国企业的规定,以及明确税务机关对于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可有权进行调整的兜底条款(即一般反避税规则)。

  • CRS配合机制的全面立法,包括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自然人的纳税识别号以便于未来进行全方位的税收信息监管,以及各个相关政府机关均有法律义务配合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信息和账户信息等。

  • 增加了移民前的纳税申报机制。

回答2:

1、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2、 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3、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4、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5、 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何时开始执行?
因为个人所得税是个人所得税税法,草案确定下来以后,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程序进行审议,审议以后来组织实施,预计可能在年内实施。
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根据草案,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财政部部长刘昆当日在作草案说明时说,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
有小伙伴肯定要问了
上调后对我到底有啥影响?
我们来粗略算一笔账。以月薪1万元为例,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每月要缴纳个税323元。如果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在现行税率下,每月缴纳的个税降至173元,也就是每月收入多增加150元。
目前,中国实行的是个人所得税制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11个项目分别征税。
现在个税起征点(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为3500元,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
在2011年调整之后,个税起征点距今已近7年未再进行上调。
扣除专项支出后再纳税
因为草案还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也就是说,你还可以在扣除以上这些支出后再纳税,这样一来,不仅降负更多,而且更加公平。
在现行个税税制下,工薪所得的扣除因素单一,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但缺乏教育、抚养子女等专项扣除,没有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同样的收入水平下,对抚养人口较多的纳税人不公平。也就是说,增加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
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
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拟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针对个人不按独立交易原则转让财产、在境外避税地避税、实施不合理商业安排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等避税行为,赋予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的权力。
目前,个人运用各种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的现象时有发生。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的是由单位代扣代缴,无法逃避,其他的则有逃避空间。在此情况下,私企老板可以不给自己开高薪,富人可以合理避税。显然,增加反避税条款,有助于堵塞税收漏洞,维护国家税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