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保险交了五年了,现在要回老家,可以转到我们那的社保局吗?

2024-11-19 06:11:3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社保是可以转移的,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具体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扩展资料:

由于社保与国民生活息息相关,它关系到的是最根本的保障。而社保卡记录的是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社保卡个人账户等相关信息,对参保人来说很重要。

若参保人离开参保地,其社保转移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社保转移对于人们的工作生活意义巨大,可以让参保人在转换地域后持续的参保,让他们拥有持续的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回答2:

如果没有接收单位,只要是转到自己的户口所在地就可以找社保局。

养老保险:

外来个体流动就业人员未达到退休年龄之前离开本市时,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选择三种方法处理:

a、转移到本人重新就业或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b、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c、保留在本市,待本人达到退休年龄时再按有关规定支付

医疗保险:

职工在市内调动,个人帐户继续使用;调出本市,个人帐户予以注销,帐户储存额随同

本人转移,储存额无法转移的,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给本人。

扩展资料:

处理过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加入的书面申请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将继续关注。

(2)新被保险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转移延续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由被保险人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函并提供有关资料;对不符合调动继续条件的,要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继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及时将确认情况。

(5)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计算,答应中间有差额,可以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回答3:

当然可以了。但是我不建议你转回去,即使你以后不回北京工作了,也不建议你转回去。因为社保规定,在一个地方交够10年社保,你将来就可以在这里领社保金。北京的福利待遇肯定是其他地方比不了的,你都已经交了5年了,再坚持几年就够条件了,弃之太可惜了。或许过几年又回北京了呢,所以我建议你先留着,别着急转回。

回答4:

可以,但是除非你决定这辈子都不回北京工作,否则的话我不建议你转回。因为你只要在北京交够10年社保,你就可以在北京退休,北京的福利待遇是其他地方比不了的,你都已经交了5年了,也许过几年又想回北京呢?所以我建议你先留着,别着急转回,哪怕即使今后真的不回北京,等你到了退休年龄再转也行,社保不会清你记录的。

回答5:

可以转的。现在是全国联网。你可以到北京,保险公司。去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