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拐卖妇女儿童罪行、判的那么轻、国家法律应该修改一下?

2025-02-27 05:25:4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情节严重的也会判处死刑,像你说的交钱就放出来那是不可能的,顶多是在服刑期间给评定个表现良好而给予减刑,减刑不会多于原刑期的一半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拐卖妇女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妇女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三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6)造成被拐卖妇女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7)将妇女卖往境外的。

回答2:

我觉得好多都是,应该改的,现在的警察到底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人民为警察服务,反正很多都需要改。

回答3:

人贩子被抓住后你应该直接判他死刑,真的不应该让他继续危害社会

回答4:

按国家条纹判刑的,是的这样就少一些拐卖儿童的了

回答5:

坚决支持重判人贩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