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个人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利润汇出扣税问题

2025-04-07 06: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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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向境外股东分配2008年以前形成的利润发生对外支付时,如该项对外支付发生2013年9月1日以前的,则需先到市国税部门申请开具《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再持国税部门开具的税务证明到地税部门申请填开;如该项对外支付发生在2013年9月1日以后的,则只需到国税部门办理支付备案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