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如下:
委托开考专业由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行业部门对专门人才的需要,向全国考委提出委托开考申请,由全国考委协调地方考试机构进行考试。
自1985年以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接受国家财政部、统计局、司法部等19个国务院部委的委托,开考了国家经济建设急需的32个专科、本科和中专专业,为行业部门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
委托开考其实部门、行业根据本部门、行业人才需要情况,将干部培训(或继续教育)同自学考试的学历教育结合起来,由部门、行业组织干部学习,由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组织考试是自学考试开考方式的一种(自学考试的主要开考方式是面向社会开考)。
目前北京这边有设置委托开考专业,具体解释如下:
自考开考的专业中,有一类比较特殊,它不对社会开考,考生只能通过指定的部门、机构、学校报考,有的专业还要由这些机构或学校组织面授辅导。这类专业就叫委托开考专业。
自考委托开考专业,最早是有关行业或部门,为了提升本系统内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他们的学历层次,委托我办开考的专业。但一些委托开考专业也会面向社会招收一定的学生。
北京目前的委托开考专业有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物流管理专业、能源管理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机电一体化工程专业、调查与分析专业、护理专业等。
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自考办)对委托开考专业有具体的管理规定,要求委托开考专业,必须由委托方组织考生集体注册、集体报考。所以,想参加这些专业的同学,要通过委托单位进行注册和报考。
赢在路上学校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