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继承中,配偶、父母、子女最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原则上没有先后之分,只有比例之分,配偶先继承遗产的50%,剩余百分之五十再由配偶、父母、子女平均继承。
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位继承人,依据《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这些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情况下有着同等的继承顺序和继承地位,对于遗产应平均分配,且是按人数平均分配,比如父和母各占一份,而不是你说的配偶,子女,父母这三种亲属三等分。遗嘱继承的情况除外,有遗嘱的话,按遗嘱顺序继承。
同时继承,
举例:一男子婚后买了一处房产,后死亡,该房产一半归该男子所有,另一半归其配偶所有。归男子所有的财产份额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
假如有两个子女,父母健全,则配偶占有60%的份额,子女父母各占有10%的份额
同一顺序里不再分位次,而是平均分配
1配偶 2子女 3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