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需转诊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应到成都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异地转诊事前备案登记手续或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和3个月内成都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到参保关系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转诊事前备案登记手续。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如下:
1、核工业四一六医院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北四段四号
2、中国人民解放军西部战区空军医院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农院街1号
3、成都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二环路北二段82号
4、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万象北路18号、成都市红星路一段44号
5、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庆云南街10号和草市街165号
6、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
地址:锦江区静明路377号、静居寺路18号
7、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国学巷37号
8、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0号、成都市锦江区成龙大道一段1416号
扩展资料:
异地转诊事前备案登记有效期为12个月,有效期满后如仍需继续异地就医的,应重新办理异地转诊事前备案登记手续。有效期自核准登记之日开始。
长期异地居住或务工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应在参保关系所属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事前备案登记手续,办理时应提供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一)、异地户籍、居住证或异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
(二)、异地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三)、异地务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体经商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医保局——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院类)
成都医保局——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有关问题
成都首批开通22家医院,分别是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肿瘤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成都军区总医院、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363医院、四川省骨科医院、成都上锦南府医院、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成都大学附属医院、都江堰市第一人民医院、成都第一骨科医院、四川省林业中心医院、成都航天医院、成都地质医院、成都平安医院。
在选择的时候不能单一的看某一方面,需要全方位的去考虑,综合所述四川肛肠医院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