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动成本法的理论依据:固定制造费用与特定会计期间相联系,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持续经营期的长短成比例,并随时间的推移而消逝。其效益不应递延到下一个会计期间,而应在其发生的当期,全额列入损益表,作为该期销售收入的一个扣减项目。
而传统的完全成本法则强调成本补偿的一致性,其理论依据是:固定制造费用发生在生产领域,与产品生产直接相关,其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制造费用的支出并无区别,应当将其作为产品成本的一部分,从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 变动成本法是在成本性态分析的基础上,对产品成本按其与产量变动间的线性关系划分为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并进行粗略估计。其中,变动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性制造费用和变动性销售及管理费用;固定成本包括固定性制造费用和固定性销售及管理费用。
而完全成本法将成本按其用途分成生产成本与非生产成本两大类。其中,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非生产成本包括销售和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 采用变动成本法,无论是在产品、库存产成品还是已销产品,其成本都只包含变动成本,故期末结余存货只按变动成本计价而不包括
⑴符合公认的会计原则
完全成本法是从价值补偿角度计算成本的,不论是变动成本还是固定成本都计入到产品成本中,反映生产过程中的全部耗费,因而符合传统的成本概念,便于编制财务报表,是财务会计核算中确定盈亏的重要依据。
⑵强调成本补偿上的一致性
完全成本法把固定制造费用分配到了每一单位产品。因为只要是与产品生产有关的耗费,均应从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固定制造费用也不例外。从成本补偿的角度讲,用于直接材料的成本与用于固定制造费用的支出并无区别。所以,固定制造费用应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制造费用一起共同构成产品的成本。而不能人为地将它们割裂开来。因此,完全成本法可以促进企业积极扩大生产,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⑶强调生产环节对企业利润的贡献。
由于完全成本法下固定制造费用也被归集于产品而随产品流动,因此本期已销售产品和期末未销产品在成本负担上是完全一致的。在一定销售量的条件下,产量大则利润高,所以,客观上完全成本法有刺激生产的作用。这也就是说,从一定意义上讲,完全成本法强调了固定制造费用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完全成本法亦称“全部成本法”、‘归纳成本法”或“吸收成本法”。完全成本法就是在计算产品成本和存货成本时,把一定期间内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变动制造费用和固定制造费用的全部成本都归纳到产品成本和存货成本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