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毕业后回户籍所在工作是高校专项计划形式之一。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规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即免费师范生】需要符合国家教育部颁布2015届免费师范生最新政策。
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我校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招收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现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00名,招生专业(类)见下表;具体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将根据合格考生生源分布及各省免费师范生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以我校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计划为准。
备注: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按专业招生,执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
政法类、历史类、物理类、化学类、生物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按专业类招生,进校后进行专业分流。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考生所在中学必须为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确定;
2.报考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3.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身心健康,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三、教育部颁布届免费师范生政策
1、符合政策规定回到生源所在地基础教育单位的可以直接签约;
2.到生源省外就业的,必须先办理跨省就业手续或者解除免费师范生协议才能签约;
3.到中西部跨省就业的,只能是国家认可的贫困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
4.到非基础教育(高校、公司等)就业的,须先解除免费师范生协议才能签约;
5.结婚随偶的,就业所在地必须与配偶户口所在省份一致。
6.随父母的,只能是大学在读期间,父母户口均迁往外地的,就业所在地需与父母户口所在省份一致。
7.5月31日前没有签约的,将由生源所在省教育厅安排就业。
详情访问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1、免费师范生要求毕业后十年从事教育工作,两年基层教育。
2、范围是生源地所在省,所以理论上是回户籍所在地教书的,不一定去乡镇,有可能在县城,取决于你户口所在地的教师是否饱和。
3、不过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生源地的话很多免费师范生都是在双选会上就签好了,一般都是与户口所在地的教育局签订合同,因为免师上岗的话一般都能解决编制问题。
免费师范生相关政策:
一、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由有关省级政府统筹,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并实施就业方案,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指导、落实工作岗位、办理派遣和接收工作;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免费师范毕业生人事接转工作;省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编制;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经费保障。
二、按照国办发〔2007〕34号文件规定,落实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所需编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掌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情况,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编制计划。各地应首先用自然减员编制指标或采取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必要时接收地省级政府可设立专项周转编制,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有编有岗。
三、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校任教,履行国家义务。鼓励毕业生到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任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用人单位与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及时公布本省(区、市)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信息,并组织多种形式的供需见面活动,为每一位毕业生落实好任教学校。
这种理解不正确,回到最需要的地方是必须的。不一定是自己家乡。只要做老师就行。
免费师生不要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