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
提出申请: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服刑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接受在押罪犯委托或者人员法院的指定,提供法律咨询,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的;在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中,接受在押罪犯委托,担任代理人的;接受在押罪犯委托,代理调解、仲裁的;其他需要会见在押罪犯的情形。律师会见在押罪犯,须以传真、邮寄或者直接提交的方式,提前向罪犯所在监狱提出预约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不需要授权委托的,提供相关证明);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会见在押罪犯的信函。辅助人员或者翻译人员应当提交其工作证件或者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验证审核:
律师来监会见在押罪犯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不需要授权委托的,提供相关证明)、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信函原件,由监狱狱政科审核。律师会见不受接见日限制,但要在工作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