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量刑标准和贪污罪一样吗,贪污罪的主

2025-05-05 19: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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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贿罪如何量刑
受贿罪的量刑从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罪犯的决定》起,就开始比照贪污罪论处。修订后的刑法第383条对贪污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第386条规定了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第383条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量刑的标准一般也就是以受贿所得数额为主,兼顾情节。但情节是否达到较重、严重、特别严重,一般也是从数额上考虑,特别是10万元以上案件的量刑,数额更是量刑轻重的重要因素。若没有谋取非法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等严重情节,或法定的从轻、减轻条件,受贿所得数额只能是量刑的惟一标准。
二、受贿罪量刑标准和贪污罪一样吗
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侵犯的客体有其共同点,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但贪污罪更偏重于同时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原刑法将贪污罪归入侵犯财产罪,受贿罪归入渎职罪,正是出于这一认识。虽然修订后的刑法将这两种犯罪从侵犯财产罪、渎职罪中分离出来,但其犯罪属性没有改变。因此,仅以受贿所得数额作为基本标准来确定受贿罪与贪污罪同等处罚就很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