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学校开的,学校有专门管理这一块的人,到时候会给一个封闭的袋子,里面有材料,自己交接一下就可以了。也很简单的,不必担心了。
学籍档案发生丢失的情况下,先到学校学籍管理处找到管理需学生档案教师先查看原始记录,看看有没有把档案从高中所在学校或者是招办把档案提出来
如果高中档案没有提出来的话,下面的事就很简单,找档案所在地提出来即可。
如果确已经提出来,并且已经确属于学校过错发生丢失,或者是学校把档案交由自己后不小心丢失,也不用着急,首先可以找现在学校的档案管理者的上级协商,补一份档案,找高中的学校的班主任,然后按档案中的内容补一份,看看需要补那些材料,补一份就行。
扩展资料:
填表注意事项:
本填表说明和要求是对“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说明的一个补充,是根据以往毕业生填表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错误和问题而制定的,要求所有填表人仔细阅读本填表说明和要求,并遵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1、填写时一律用钢笔、签字笔(黑色)或毛笔,不得使用圆珠笔,字迹要清楚。
2、应登记表计入学生档案,请仔细填写,填表过程中严禁涂改,如使用涂改液则表格作废。
3、表内所列项目必须全部如实填写,不得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4、表格封面的“学校名称”、“系科”、“专业”必须填写全称。
5、表格封面和第一页“姓名”一栏的填写必须和身份证、户籍卡以及学籍卡一致。曾用名如有则如实填写,无则填写“无”。
6、“现在家庭详细住址”应填写父母家庭住址,已婚者可以填写自己的家庭住址,不应填写学校的宿舍地址。“邮政编码”和“家庭电话”应与所填的“现有家庭详细住址”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毕业生登记表
那个东西也不怎么重要,现在学籍都已经可以上网查询了,别人有问题可以直接通过网络,电话查询的。
如果非要,可以要学校开的,学校有专门管理这一块的人,到时候他们会把一个封闭的袋子给你,里面有你的材料,你自己交接一下就可以了。也很简单的,不必担心了。
我的也掉了,要找档案室的老师,让他给你一些联系电话,其实表掉了可以很简单要的到,但是最重要的是要盖好多章, 你最好找一个人帮你去学校办吧,现在学校快放假了,抓紧点时间吧! 哎, 我也正在愁呢!
毕业生登记表可以在学校毕业生主管部门补1份。
祝你好运!
一、根据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高等教育委员会不再补发,但可出具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其效力与原件相同。
二、如果是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需要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1、自考毕业生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两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
2、自考毕业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3、如果是委托亲朋好友办理,需要出具申请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4、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一份,由省教育考试院留存;
5、2006年之前毕业的考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主考学校自考机构或档案馆复印的毕业生花名册一份,免冠寸照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