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总则是该法律的序言,是对该法律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内容纲领性、概括性的简短表述。
一部法律的总则是他的总纲,贯穿于这部法律的始终,具有统领和指导其它各章的作用。具体而言,有四个方面作用:
一、立法指导作用
确定整部法律的基调、框架、规范和指导思想,使立法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避免互相矛盾冲突,达到内容完善。
二、执法指导作用
法律只有正确实施才能达到立法的目的,而正确实施离不开总则。一方面,总则指导执法者执行具体条文;另一方面,执法者在具体条文中找不到与实际情况相合的调温时可以依据总则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三、对法律解释的指导作用
法律法规是抽象的条文,是把若干具体问题进行概括,抽象出的一般概念、原则,也就是解释,从而把法适用于具体情况,使具体问题得到解决。多数情况,离开发的总则解释法的具体条文,难以明了法条的真正含义,其对法条的解释甚至可能背离立法者原意,因为立法者制定的规则是以总则为依据并将精神贯彻于其中的。
四、规定其它章节不宜规定的重要事项,如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等。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1]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一般来讲,法律总则规定的是该部法律的总的原则、基本制度等,是整部法律的纲领性的规定,是法的灵魂。
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