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买的食品给员工,发票上也是“食品”入福利费有啥标准?

2025-03-10 20: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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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公司外购的物品用于职工福利,计入福利费,没有标准,计多少都没问题。
2、福利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工资总额的14%。
综上,发票金额计入福利费的标准没有限制,但是福利费只有工资总额的14%以内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超过部分不能税前扣除。

回答2:

没关系的!但应在食品发票上要有经办人的说明(用于职工或食堂等XX福利)及签章和单位负责人的说明及签章就可以列入福利费了;

回答3:

1、为职工购买的食品可以在管理费-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2、职工福利费列支的金额不能超过工资总额的14%

回答4:

福利费总额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超出部分调增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