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能去办出入境和港澳台通行证明?

2025-03-13 17: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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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办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所需证件及流程:
一、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亲自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提出申请,并接受询问。
二、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字迹要清楚工整。采用A4规格纸复印户口簿第一页、本人页、身份证。
三、在《申请表》上,提交有关单位对申请人办理通行征的政审意见: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2、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意见。
3、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业法人代表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申请出国,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4、未满十四周岁的儿童,需提交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出境的证明,免交派出所意见。
5、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
四、根据出境事由的不同,须提交如下相关手续:
1、赴港澳旅游:
需交验指定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的发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港澳探亲:
(1)亲属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需提交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邀请函件。
(2)被探望人在港澳就学、就业、从军的,根据事由不同提供相应的证明。
3、赴港澳商务:
(1)交验申请人所在企业,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提交所在企业法人代表或者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事部门出具的派遣申请人赴港澳从事商务活动的证明。
4、赴香港培训、就业:
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培训类进入许可原件或就业类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赴香港或者澳门就学:
交验经国家教育企管部门批准在内地招生的,港澳地区高等院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其它就学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香港就学的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学生类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赴港澳定居:
需提交与定居事由相关的证明。
7、赴台湾地区探亲:
需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并交复印件。
8、赴台湾地区进行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体育等活动:
需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及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及复印件。
9、通行证领取:
申请人将填写完整无误申请表递交我处后,我处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数据传递到省厅制证中心。申请人可通过特快专递或亲赴省厅领取。

回答2:

请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或管理大队办公室填表申请.相关资料如下:
办理港澳个人旅游签注(G)或港澳团队旅游签注(L)到香港,只可以是旅游身份的,是不能在香港工作的,这样是属於(非法劳工),更加会被(定罪),所以千万要办清楚手续(之后)才可以到香港工作的.
要在香港工作,就一定要办理以下手续:1.港澳(逗留)签注的. 2.港澳(逗留)签注的手续: 3.内地居民赴港澳(逗留)签注. 4.逗留签注发给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家属. 5.逗留签注为多次签注,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澳门有关部门批准期限签发.
一、申请条件 经香港或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亲属.
二、受理机关 1、申请人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须由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地级以上(含地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申请人已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可以由其原逗留签注受理部门或者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受理. 3、其他情形: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三、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提交大一寸(48mmX33mm)背景为蓝色的正面免冠光学光面彩色照片2张. 2、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4、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5、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及其亲属,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如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申请继续逗留的,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及澳门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如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申请继续逗留的,须提交澳门高等院校的在学证明.
(3)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申办非本地劳工身份咭名单》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由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赴澳门就业人员的家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如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需申请继续逗留的,须交验经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核准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澳门社会文化司或者经济财政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还须提交商务部《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批表》复印件. 四、特别提示:申请人不得同时持有两本(含两本)以上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签注.
五、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向逗留签注受理部门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 申请时,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也可以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一次性有效入出境通行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
六、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在香港或者澳门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或者失效,可以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或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 申请时,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申请人书面的证件遗失声明、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
七、持逗留签注在澳门的内地居民,每次在澳门的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
八、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短期(不超过1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
1年以上2年以下(含2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50元.
2年以上3年以下(不含3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00元.
长期(3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300元.
九、处理时限 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
再次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