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一般归生前所在集体或单位所有,如果生前也不是任何集体组织也没有单位的,遗产归国家所有。
特殊情况,有下列两种人存在的话,在归国家或集体时,应视情况适当分给他们遗产:
1、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
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2、《<继承法>司法解释》第57条:遗产因无人继承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时,按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分给遗产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要求,人民法院应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
3、《继承法》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这问题看着怎么感觉那么复杂,啥亲人也没有了。那么孤独。财产咋处理,这个还是问下网上的律伴平台,懂的相关人士就比较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