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担保法》第20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更详细的债务担保条款华债网查询得到。 债权人不通知担保人继续放贷属于属于担保人责任,担保人对加重部分并不再承担责任。
没有,担保人只对之前进行担保的款项负责,至于债权人后续放贷的款项,担保人不应该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