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中暑,工伤保险条例无法保护
学生:第一次找暑期兼职,没什么经验,能找哪些暑期工?
市人社局:一般学生兼职的经验不足,可找些不需要很多技术含量且易上手的工作。例如产品促销、派发传单、装扮人偶、电话调查、礼仪模特、家教、流水线暑期工等,这些是较为常见的兼职种类。不过所有的兼职要求的条件都大同小异,比如吃苦耐劳、积极主动、乐观外向。
学生:看到心动的工作,如何进一步确保这份工的安全?
市人社局:关键是看到心仪的工作时可先打电话去确认是否收费,必要时可进一步确认是否需要类似于“培训费”、“拍照费”、“保险费”、“抵押金”、“手工材料费”等变相收费项目。如果确定不需要收费后就确认对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询问身边有兼职经历的同学或社会阅历较深的朋友,看看是否值得去。
还可以了解兼职单位是否正规,比如企业规模、求职者多否、企业执照是否齐全、工作岗位是否明确等,如果要去单位面试或想前去实地考察,最好拉上朋友陪同自己前去,还应告知父母自己的去向。注意不要为了贪图所谓“高薪”而误入圈套。
另需提醒的是,兼职期间一旦发生伤害、中暑等,即便伤害与所从事工作有关,也无法得到工伤保险条例的保护,所以安全务工很重要。 最低工资标准管不了暑期工
学生:有些兼职要我填个人资料,还要我抵押证件,这个靠谱么?
市人社局:个人信息不可随意泄露,证件更是不可抵押,甚至连身份证的复印件也不要轻易交出。如果在确定了兼职后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时,可在复印件上写清用途,以免被用于不正当的用途。一旦发现提交的证件复印件被用于其他用途,应立即报警。
学生:打工为了赚钱,做个兼职有最低工资标准吗?
市人社局:因工作类型不同而不同。此外,不同地区对于同一种兼职的薪酬也会有差异,在部分地区,例如广州的兼职工资有按小时计酬的,如洋快餐服务、配送员,每小时8至10元或者更高;也有按月结算的,一般还和实际劳动结果相挂钩,勤劳的兼职学生,1个月下来的月收入应该能达到甚至超过1500元。不是职业劳动者的学生,并不能拿地方最低工资标准去要求老板至少给你多少钱,因为这个标准管不到非职业劳动者。
同时,学生也不能强迫用人方与其订立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劳动法》保护不了暑期兼职行为,但事前与老板订立一份民事合同或进行关键性口头约定,对于暑期工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处置还是有利的。 打工保留凭证有利维权
学生:暑期工没有法律保障,那我们该怎么保护自己,遭遇欠薪怎么办?
市人社局:由于学生暑期兼职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没有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报酬完全由双方约定,这跟正儿八经地签劳动合同正式上班的情况完全不同,所以大学生假期兼职不适用《劳动法》,而与兼职员工不签订劳务协议,仿佛成了国内众多企业的惯例。但是这不意味着兼职就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在应聘上兼职岗位之后,可提出签订劳务协议的要求,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或推脱,你又希望继续工作,可以在工作过程中,保留能够证明你从事这份兼职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记录等,一旦合法权益受侵害,比如领不到酬劳时,可以作为维权的凭证。维权时,可找公安机关报案,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拿出自己收集的证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兼职多是苦差事
从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在红火的短期工用工市场上,大学生兼职群体格外吃香,薪水也水涨船高,但实际情况是否如此?
记者多方了解到,家教、翻译、推销、做调查、卖报纸、派传单、餐馆服务员、看铺面等工作是目前学生群体最热门的暑期“工种”。记者从中挑选了部分“工种”走访发现,暑期工岗位并不像看上去那样轻松规范,在打工的过程中,学生暑期工权益的维护意识却显得相当淡薄。
场景1
服务员:时薪9.7元 工作重复单调
作为一名大三在读生,由于放假期间“没什么事情可干”,家住在汕尾的小文(化名)决定,干脆假期留在广州通过打工兼职来学习实践性的知识,体验生活。碰过几次壁之后,小文终于接到某大型跨国连锁餐厅的面试通知电话。
面试只是询问了几个基本的问题:以前有没有做过餐饮服务业,能否接受持续站立工作好几个小时?小文没想象到,那种长时间持续站立的疲惫与麻木自己难以承受。
“有一次我就是一直抖薯条、装薯条,干了5个小时。”小文就这样重复无意义的动作,每天一上班他就将自己的时间安排上交给经理,经理根据员工的空闲时间进行排班。
“我的空闲时间多,经理就直接将我所有的空闲时间排满了,之前我连续上了17天班,没有休息过一天。”最后因为实在是太累,小文便向经理请了两天假。“而且,从来不会准时下班。”原本当天安排的上班时长是8小时,就在快到下班时,经理就会过来说服小文加班,直到他同意为止。
在记者保证不透露公司名称的前提下,小文才肯透露,自己的时薪是9.7元。在入职前会要求上交一些基本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在读证明、健康证明等。“但一开始我并没有上交健康证,因为没来得及弄,公司就说可以先上岗再补证。”
在餐饮服务行业工作,磕磕碰碰少不了。学生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公司会给予一定的补贴吗?小文说:“没有的!像我之前烫伤是没有补贴的,只能庆幸当时烫伤的程度不是很严重。”
“其实,我做得不是很开心。”小文有感而发,“没能有一种轻松的心态去体验,而是疲倦和麻木。”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或许是因为高密度的工作时间、机械式的工作,让原本想通过暑期打工兼职学到一些实际知识的小文面露乏色。
场景 2
派传单:烈日当空 一站6小时
每到暑假,广州人流量较多的商圈、街头可以发现,派发传单的学生模样群体特别多。
15日11点,烈日高悬,记者在五羊邨地铁站入口处,看到一名瘦弱的小伙子正在向匆匆过往的行人派发传单。男孩子叫小林(化名),刚刚初中毕业,这是他第一次出来打暑期工,他每天要在那里站6个小时派传单。
刚参加完高考的小马也是派传单大军中的一员,这是她第二次打暑期工。第一次打工时,她本想在餐厅做服务生,可在饭店端了一天盘子后,发现自己的手臂特别酸疼,感觉整个手臂肌肉都在发抖。相比而言,她觉得“派传单轻松多了”。
小马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天气好没下雨,一般每天做足6小时,每小时10元,这样一天下来就赚到60元,工资月结。这个暑假她打算工作40天,这样在假期结束时她就可以拿到2000多元。
与记者交谈的半个小时里,小马派出去的传单不足10份。不过,公司负责人对派发传单份数没有硬性要求,早上8点集合的时候领300份传单,如果没有派完,可以再拿回店里。
像小林、小马这样在街头派发传单的学生不在少数,记者还采访了一名曾派发过传单的中山大学学生肖泽华。他告诉记者,当时他去打暑期工选择派传单,主要是想勤工俭学,但“家教太难找了”,当时刚好看到派传单的招聘就去了,没想到这份工作几乎是无门槛,去了就上岗。肖泽华觉得自己在派传单过程中还是学到很多东西,也体验到了赚钱的艰辛。
广州这么热的天气,在室外派发传单可否拿到高温津贴?对于记者的发问,肖泽华打趣地说:“你想太多了,(负责人)给买瓶水就不错了。”他表示,万一派传单时太热中暑了,那就只能“自己保重”了。
场景3
家教:中介猫腻多 心水工作不易找
长期以来,家教凭借其工资高、时间灵活、工作环境佳的优势成为广州大学生假期首选的工作之一。
学校的勤工助学管理中心是华南师范大学不少学生找兼职的首选中介。这个暑假,英语师范专业的李梓惠就在这里找到了一份心水的家教工作。她介绍,华师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家教部会对前来登记的学生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者获得上岗证,然后才能接受家教工作。
此外,若家长和学生之间出现矛盾,家教部还会承担起“调解者”的角色。记者以学生身份打电话询问时,也得到了家教部工作人员肯定的回答。在正式家教开始前,中心还会出具一张注意事项,并特别建议学生第一次去做家教最好有同学陪同。尽管给出的工资不算高,这样的安心服务还是吸引了不少同学到此处找家教。
官方中介有保证,私人中介的猫腻就比较多了。在同学的介绍下,暨南大学学生黄华平曾经在校外某家教中介机构找过家教工作。不同于校内勤工助学中心,这种中介的门槛比较低,不需培训,没有考核,但却要学生先付出相当的费用。
此外,在介绍家教成功后,该机构还采取两种方式收取费用。一种是按次数算,成功一次收一百中介费;另一种则是签合同赚差价。黄华平和家长交流后发现,这之间的差价大约为每小时10到30元。
可说到合同,黄华平又显示出不在意的态度:“就大概看一下,反正没什么差别。而且字好多,我看得好快。”问到是否想过合同会有漏洞,让对方得以钻空子,他却调侃:“一般都是我们想怎么钻他空子,他们很少钻得了我们的空子。”
相对私人中介的不靠谱,随着各大名牌辅导机构的兴起,进入名牌机构兼职也成为很多大学生的暑期选择。
刚刚进入一家名牌补习社担任助教的熊超同学为了能成功应聘,他前后经过了电话面试、现场面试、现场笔试以及现场试讲等环节,还辗转跑了好几个校区,整个流程和应聘正式工作没有很大差别。最后签合同时,该机构还给了他15分钟看合同,他也仔细地阅读了相关条文,流程正规。
记者观察
暑期工何时才能结束“自救”生涯
国家法规明确,暑期工期间的薪酬、福利、社保、安全生产、欠薪、最低工资标准等诸多与劳动有关的问题投诉,在法理上均无法得到劳动保障部门的保护。发生了纠纷,只适用于民法或刑法。劳动保障部门无法管辖暑期工这块。
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以往调解过的案子来看,暑期工的薪资待遇普遍较低,且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协议,遇到问题不懂该如何维权。在林林总总的陷阱中,常见的有黑中介骗取介绍费,以“某某企业急招暑期打工者”的幌子引诱学生报名,收取中介费后再无音信;用人单位非法收取不同金额的押金或收取身份证、学生证作为抵押物;学生白忙一场拿不到劳务费等。
面对打暑期工陷阱,学生似乎只能靠“自救”,如掌握相关法律,熟悉工资和工作时间等许多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规定;懂得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规定权利和义务;防人之心不可无,勇敢维护自我权益等等。
然而,学生稚嫩,要认清企业、中介的伪装,他们还没有这样的“火眼金睛”,偏偏有关暑期工的法律条款,只是零星表述,许多呈模糊状态。
显然,为学生暑期工权益和尊严提供一把“尚方宝剑”很有必要。建议相关部门提前进行风险提示,深入劳务市场强化监管力度,开通绿色举报平台。但当法律有所欠缺甚至空白,维权却可能找不到对应的条款,无论是执法部门还是暑期工都有心无力,最需要的是从完善法规做起。
当然,并不是说专门为暑期工立法,关键是关于暑期工的使用、工资、工作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等内容,能否有一个可以量化、细化的操作规范以及惩戒措施等。同时,执法部门一旦发现坑害学生权益的行为,也必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有足够的威慑力方能使人敬畏。
暑期工是还未走出象牙塔的学生对社会的“第一堂课”,希望这“第一堂课”不要让他们“累觉不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