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离婚协议之后,如果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的执行。
2、如果签订离婚协议之后,一方反悔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认定离婚协议还没有生效。具体法律依据为《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的话, 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是不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