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组与村委会的土地纠纷?

2024-11-19 16: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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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村委会要平衡本村组的经济利益,公平公正解决村民之间的利益之争,尽力达到本村各个小组的利益付出平衡。才能使本村村民齐心协力稳步发展。


村委会在你小组土地上的建筑,二十年前已经拆除,建筑拆除土地应该归村委会,当时能在你小组土地上建筑,已经在本村各组平衡。所以土地应该归村委会。才能使本村各组利益付出持续平衡。


如果当时没有平衡各组利益付出。因条件合适,占用你小组土地建设,那么,拆迁后土地就要归你小组集体所有。

回答2:

村民小组之间的土地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处理好之间后,可以按处理结果确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