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汉文帝二年,儒生贾谊即上《论积贮疏》,见《汉书·食货志》:
今背本而趋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淫侈之俗,日日以长,是天下之大赋也。今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基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于是上感谊言,始开籍田,躬耕以劝百姓。
作为政见,贾谊要求的“崇本抑末”无非老调重弹,但是受到刚刚登基的汉文帝的重视,就说明,“背本趋末”在汉文帝初年绝不是个别现象,而是普遍的“世风”,甚至是影响公私储备的严重政治问题,所以他才在汉文帝二年“开籍田”,为民榜样。
这个礼仪行为,汉文帝施行过多次,用处其实并不大。之前三解讨论过,晁错上疏言事的“劝农力本”应即《汉书·食货志》收录的《论贵粟疏》,时间应在汉文帝十一年六月至十二年三月之间。
最终,汉文帝采纳了晁错的建议,采取“入粟拜爵”的方式来增加边郡积储,不到9个月的时间,就堆积了边郡可支5年,内郡可支1年的积储。
也就是说,汉文帝时代的核心问题不是缺少粮食,农业不发达,而是旧的“秦制财政”的收入大宗来自于土地税、人头税和官有产业经营所得,以及一部分市租和资源租税,货币收入占据大宗,却被通货膨胀所侵吞,也就意味着真正的危机是“财政危机”,具体点说,即国家控制的“实物”——“粮食”不足。
正是在这个背景下,才有了晁错的上疏,和“孝悌力田”以户口设置常员的举措,以及允许“入粟拜爵”,最终废除田租税律,并废除旧的“田部”、“田官”。
关于秦朝的公田经营,出土简牍中略有展示,可以说是秦王朝“实物收入”的一大来源,而汉初直到汉武帝前期的相关情况,则资料阙如,三解只能推测:
首先,汉高帝五年诏要求各地官吏优先保证自家“老兄弟”的高爵授田,同时,又号召离散户口回原籍,“复故爵田宅”,也就意味着在恢复秦朝土地所有的前提下满足“新贵”的授田,直接后果只能是“公田”授之殆尽;
其次,由《里耶秦简》可知,哪怕是秦朝的安定时期,刑徒仍逃亡不绝,秦末大乱之时,刑徒、官奴的逃亡自在情理之中,而《二年律令》中明显减少了刑徒管理的条文,也说明刑徒劳动不再像《睡虎地秦墓竹简》、《岳麓书院藏秦简》和《里耶秦简》的时代那样繁盛;
第三,汉惠帝、吕后和汉文帝时代,长达近30年的“轻刑”统治,已经让“罪人是希”,新增的入流大幅度减少,待到“收孥相坐律”废除后,更是只能削减到不足以支撑郡县常态刑徒经济运行的程度。
综合一下,到了汉文帝十三年,处于既无公田可耕,又无刑徒、官奴婢可用的境地,留着这项旧制又有何用?
所以,“好刑名之言”的汉文帝才会接受晁错的逻辑:
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亡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与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
注意加粗部分,爵位是皇帝手里的东西,出于口而无穷,就是“没本钱”,而得到高爵和免罪,人人都会想要,这实际上是一个交换逻辑,而不再是秦制中的义务逻辑。
如果汉文帝是个“好脸”的皇帝,去和臣民换取粮食,还不把晁错宰了,偏偏他没有,愣是把“卖爵”变成了“伟业”,还没人说三道四,也是不同凡响。
司马迁在此不厌其烦地记录了将军陈武(即柴武)与汉文帝的国策交锋,最后以汉文帝沉甸甸的四个字“且无议军”结束,并明指出这个国策与汉文帝时代繁荣、和乐景象的因果关系。
正是由于汉文帝对百姓的无比爱惜,才不希望他们承受战争的苦难,而没有战争,也就不会有新的军功爵的产生,通过入粟拜爵能够解决边防军的军粮问题,等于是两全其美。
因为汉文帝当时被匈奴打的没有粮食吃了,所以为了国家和百姓生存,才会换取粮食。
因为那时候非常缺粮食,为了出征,所以汉文帝才采用了以钱粮换取爵位,“入粟拜爵” 。
因为当时出征非常缺粮食,所以说汉文帝也是被迫。只能这样做。可以使国家出征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