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或遗赠协议中明确表示该财产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该遗产则为被指定的夫妻的一方所有,该继承的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区分:
一、在结婚前发生的继承,因为继承事实发生在结婚之前,所以该遗产属夫或妻的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二、在结婚后发生的继承,如果遗嘱或遗赠协议中没有指明遗产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在结婚后发生的继承,如果遗嘱或遗赠协议中明确将遗产给夫或妻一方,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后个人财产,与其配偶无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绝樱穗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颂首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十并卜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