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断是不是常住人口

2024-11-14 14: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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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口是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具体调查时,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人口登记为常住人口:1、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并已在本乡、镇、街道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2、已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以外的人。3、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4、调查时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常住户口待定的人。5、原住本乡、镇、街道,调查时在国外工作或者学习,暂无常住户口的人。常住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但已离开本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在户口所在地只登记人数,不计入户口所在地的常住人口数内。
一、房屋拆迁常住人口如何计算?
1、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2、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3、因工作需要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4、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5、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6、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有恢复的;
7、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8、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投靠方式入户需要哪些资料?
1、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2、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3、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4、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驾驶证换证可以延迟多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