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解释一下,规则里写得非常繁琐,简单解释一下就是,不允许本方守门员用手触碰本方场上球员蓄意用脚传来的球,就这么简单。
大概有几个误区,第一个,不是用脚传的,用头、胸部、大腿、小腿、后背、以至于后脑勺、屁股等等等等,只要不是用脚,都可以直接用手接。
第二个,是否蓄意,例如,对方控制球时,本方防守队员意图解围,而不是专门想要回传给门将,将球挡出去,或者捅出去之类的,然后门将用手接住,不算犯规。
第三个,犯规之后,在守门员接球的地点判罚禁区内间接任意球,注意是间接任意球,如果守门员是在禁区外接球,一般情况为判罚守门员黄牌警告,视情节可出示红牌,并判罚间接任意球。此种情况不属于守门员接回传球犯规。
第四个,如果在处理蓄意回传球的时候,守门员意图用手接,但同时又被对方球员冲撞,仍然按照接回传球犯规判罚,不能判罚冲撞守门员犯规(冲撞守门员犯规另有详解)。
实际上只要防守方退后9.15米后就可开球 点球时每个队员都要站在离点球点9.15米以外的地方,所以从点球点画一个9.15米的圆,就伸出一个弧了.
大禁区是门将可以用手以及犯规后点球与否的规范区域(不包括弧顶),而小禁区是门将保护区域,也是开球门球的范围.
对方射门己方解围的球可以手接,不可以手接回传球
人墙距离由主裁目测或步测,不用精确
算禁区的一部分
1.绝对不可以。
2.裁判的眼力。
3.守门员手拿球的最远点。
1.在对方快要把球踢进时(自己队发球也可以),门将可以用手接。(我觉得只要是门将就可以用手接
2.大概估量,或者裁判员说站哪。
3.不让球踢出禁区顶弧线外.
按照国际足联的规则,本方队员交给守门员的球,分为第一次触球和第二次触球。对于第一次触球,凡是有意用脚踢向守门员的球,比如将球传给守门员,或者主动截断对方带球,将球捅给守门员的,守门员手接球就是犯规。如果是被动改变对方的传球和射门,守门员手接球不犯规。如果是用腿部以下之外的部位,比如头肩胸和界外球,则守门员手接球不犯规。对于第二次触球,只要是守门员手接球,就是犯规,就是说不论是你自己把球挑起来再头球回传,还是自己队友给你传个高球,你再头球回传,守门员手接球仍然是犯规,必须是对方失误,你第一次触球就头球回传,守门员才可以手接。
正常男人用比通常步伐稍大的步子步行,最近的两个左脚脚尖之间的距离差不多是自己的身高,然后用步子量个大概即可。
禁区弧顶的作用主要是在罚点球的时候,除主罚者和守门员,任何人不得在球踢出滚动一周内进入禁区和禁区弧。禁区弧是以点球点为圆心,9.15M为半径的圆弧。这样就保证了罚点球的时候,除操刀者外,所有人离球9.15M以上。
1.头球回传时,门将可以用手接球。用脚回传时,门将不可以用手接球,要在接球地点罚间接任意球。
2. 在场地中线的中点处有一个中心标记,以距中心标记9.15米(10码)为半径划一个圆圈。
3.点球时每个队员都要站在离点球点9.15米以外的地方,所以从点球点画一个9.15米的圆,就伸出一个弧了.
大禁区是门将可以用手以及犯规后点球与否的规范区域(不包括弧顶),而小禁区是门将保护区域,也是开球门球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