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人李某违章高速行驶将季某、韩某撞死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
(2)被告人李某第二次高速行驶,连续撞死、撞伤他人的行为应如何论处?
答:危害公共安全罪。
(3)李某驾车闯关,撞死交警毛某的行为如何论处?
答:故意杀人罪。
(4)如李某在第一次撞人以后,正在犹豫是否应停车救人,而同车的装卸工刘某却极力让李某赶紧逃离现场,则刘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论处?
答:交通肇事罪共犯。
(5)假如李某第一次撞人后将季某搬到车上,行驶一段路程后见四周无人又将该二人搬下车,放到一个僻静的小树林里。后来,该二人因得不到救治而死亡。那么对李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论处?
答:故意杀人罪。
1(3)撞死交警,且构成故意杀人罪,死刑处理(1)(2)相同,皆可判处死刑。
(4)两人皆受处理,李某负大部分责任,判刑轻重还要看李某是否实行抢救或逃逸(5)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