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opera)是将音乐(声乐与器乐)、戏剧(剧本与表演)、文学(诗歌)、舞蹈(民间舞与芭蕾)、舞台美术等融为一体的综合性艺术,通常由咏叹调、宣叙调、重唱、合唱、序曲、间奏曲、舞蹈场面等组成(有时也用说白和朗诵)。早在古希腊的戏剧中,就有合唱队的伴唱,有些朗诵甚至也以歌唱的形式出现;中世纪以宗教故事为题材,宣扬宗教观点的神迹剧等亦香火缭绕,持续不断。歌剧中的声乐部分包括独唱、重唱与合唱,歌词就是剧中人物的台词(根据样式不同,也可有说白);器乐部分通常在全剧开幕时有序曲或前奏曲,早期歌剧还间有献词性质的序幕(包括声乐在内)。在每一幕中,器乐除作为歌唱的伴奏外,还起联接的作用。幕与幕之间常用间奏曲连接,或每幕有自己的前奏曲。在戏剧进展中,还可以插入舞蹈。歌剧的音乐结构可以由相对独立的音乐片断连接而成,也可以是连续不断发展的统一结构。 歌剧中重要的声乐样式有朗诵调、咏叹调、小咏叹调、宣叙调、重唱、合唱等;其体裁样式有正歌剧、喜歌剧、大歌剧、小歌剧、轻歌剧、音乐喜剧、室内歌剧、配乐剧等。
器乐:幕间曲,序曲,舞曲,终曲
声乐:男/女—高音,中音,低音
音乐有几种形式
摇滚乐
流行音乐的一种。20世纪50年代早期发掘于美国,后遍及世界。由一组人演出,如其中包括人声、吉他(通常带有电声扩大装置)以及其他各种鼓,摇滚乐又可分为民间摇滚乐、爵士摇滚乐和朋克摇滚乐。摇滚乐产生于战后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的生活现实中,因此,歌词常演的社会内容,有反叛意味。它直白的喊唱与强劲的节奏是青年人不堪生活压力下的宣泄。
爵士乐
一种以即兴演奏和变化丰富的节奏为特点的音乐形式。源于美国新奥尔良的贫民区,当地黑人文化和欧洲文化的独特的交融,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保存了它的产生。可以独奏,或以任何一种方式组合演奏者。乐器组合通常包括独奏乐器单簧管、萨克斯管、小号和长号和一个提供节奏背景的打击乐器组,由鼓、低音提琴或低音吉他、钢琴或吉他组成。演奏者对器乐、声乐音色和节奏的抑扬顿挫在即兴中的独特处理,与强烈节奏引起的亢奋,成为爵士乐的特点与风格。
独唱
声乐演唱形式之一。由一人演唱,常用乐器或乐队伴奏,亦有用人声伴唱者。
重唱
声乐演唱形式之一。指每个声部均一个人演唱的多声部乐曲及其演唱形式。按声部或人数分为二重唱、三重唱、四重唱等。重唱在歌剧中常见,也是室内乐的演唱形式之一。
齐唱
声乐演唱形式之一。由两个以上的歌唱者,按同度或八度音程关系同时演唱同一曲调。
合唱
声乐演唱形式之一。指两组以上的歌唱者,各按本组所担任的声部,演唱同一乐曲。分同声(纯粹是男声、女声或童声)、混声(男女声混合)两类,又根据声部的多寡再分为女声二部合唱、男声三部合唱等。最常见者为女高音、女低音、男高音、男低音的混声四部合唱。合唱常辅以乐器伴奏,纯粹由人声演唱而无乐器伴奏者,称无伴奏合唱。
独奏
器乐演奏形式之一。由一个人演奏某一乐器。常有其他乐器或乐队伴奏。
三重奏
器乐演奏形式之一。指3件乐器的演奏者,各按自己所担任的声部演奏同一乐曲。也可指由3件乐器演奏的乐曲。此种乐曲系由复调风格的三声部奏鸣曲演变而成,通常用奏鸣曲套曲形式,有4个乐章。由大、中、小提琴演奏者组成“弦乐三重奏”,由3件管乐器组成“管乐三重奏”;由钢琴与另两件乐器组成“钢琴三重奏”。
四重奏
器乐演奏形式之一。指5件乐器的演奏者,各按自己所担任的声部演奏同一乐曲。亦指由4件乐器演奏的乐曲。通常用奏鸣曲套曲形式,有4个乐章。由两把小提琴、一把中提琴、一把大提琴组成“弦乐四重奏”;由小、中、大提琴与钢琴组成“钢琴四重奏”,亦有由管乐器和弦乐器组合的四重奏。
五重奏
器乐演奏形式之一。指5件乐器的演奏者,各按自己所担任的声部演奏同一乐曲。亦指由5件乐器演奏的乐曲。通常用奏鸣曲套曲形式,有4个乐章。由两把小提琴、两把中提琴、一把大提琴组成“管弦乐五重奏”;由4个弦乐器与钢琴组成“钢琴五重奏”,也有管乐器与弦乐器,或管乐器、弦乐器或钢琴组成。
鼓吹乐
中国器乐合奏形式之一。另一说专指中国古乐之一种。源于北方少数民族。后被历代统治阶级所用,作为军乐、宴乐,及其他各种仪式中。古时常用乐器有鼓、钲、箫、笳等。长期以来在民间不断衍变和发展,广泛流传。演奏形式有三种,分别以唢呐、管子、笛3种类型乐器主奏。如冀东鼓吹、山东鼓吹以唢呐、海笛为主奏乐器,山西八大套、冀中管乐中以管子为主奏乐器等。
山歌
中国民歌的一种体裁类别。一般是指人们在山野、田间、牧场等劳动中,为抒发思想感情而编唱的民歌。大多是以独唱或对唱形式出现。见景生情,即兴编词,内容以表现劳动与爱情生活为主。山歌的音乐极富地方特色,是民歌中风格性最强的品种。山歌的种类繁多,分布很广。南方有“客家山歌”、“兴国山歌”、“柳州山歌”、“江浙山歌”、“弥渡山歌”等;北方有“信天游”、“山曲”、“花儿”、“慢赶牛”、“爬山调”等;少数民族地区有蒙古族的“长调”,苗族的“飞歌”,藏族的“哩噜”,壮族的“欢”、“加”、“伦”以及彝、瑶族、黎族、畲族的各种山歌等。草原的“牧歌”,水乡的“渔歌”,平川的“田歌”或“田秧歌”,都与山歌的性质相类似。山歌的风格有的悠扬秀丽,有的豪放粗犷。各地山歌都有一些代代相传的曲调,歌者即在这些曲调上即兴编词歌唱。其曲调的节奏较自由,有字密、腔长的特点。乐段结构常见的有2乐句乐段、4乐句乐段,多为单乐段的反复或变化反复。
弦诗曲
中国民间丝竹乐乐种。流行于广东潮州、汕头等地。常用曲目除十大名曲《薰风曲》、《寒鸦戏水》、《平沙落雁》、《月儿高》、《昭君怨》、《凤求凰》、《小桃红》、《玉连环》、《锦上添花》、《黄鹂词》外,还有《出水莲》、《柳青娘》等。常用的乐器有二弦、扬琴、秦琴、琵琶、三弦、月琴、椰胡、二胡、横笛、唢呐、洞箫、小鼓、木鱼等,以二弦领奏,其他乐器根据演出形式而定。乐曲通常由3个部分组成,即慢板(头板、二板)、快板(三板、考板)、尾声。演奏者可即兴加用花音、揉音、滑音等技巧。演奏风格细致优雅。民间艺人使用二四谱。由二四谱的演奏又产生了“轻三六”(多表现轻快活泼的情绪)、“重三六”(多表现庄重激昂的情绪)、“轻三重六”(多表现清新优丽的情绪)、“活五”(多表现凄凉悲切的情绪)4种调。
交响曲
通过综合运用并挖掘各种乐器性能及表现力,来塑造音乐形象,体现作曲家内心情感和思想理念的大型器乐套曲形式。由交响乐队演奏,它实质上是交响乐队的“奏鸣曲”,但比奏鸣曲更富于表现力、更加富于恢宏的气势。交响曲是音乐发展史上举足轻重的音乐形式。“symphony”一词源于古希腊,意为“共响”。早期的交响曲由17世纪末意大利式歌剧序曲演变而来,序曲“快板——慢板——快板”的结构形式为交响曲的套曲形式打下了基础。序曲性质的交响曲在18世纪逐渐脱离歌剧,吸收其他器乐曲的因素,发展成为独立的有3个乐章的器乐体裁,依然属于小型乐队或器乐重奏的作品;后经海顿、莫扎特的大量创作实践,最终确立了规范的交响曲式,即古曲交响曲。它包括有4个乐章:第一乐章,快板,奏鸣曲式;第二乐章,慢板(或稍慢),节略的奏鸣曲式、三段式、复三段式、变奏曲式,具有抒情性;第三乐章,快板(或稍快),小步舞曲;第四乐章,快板(或急板),回旋曲式、奏鸣回旋曲式等。此外,交响曲整体的调性布局、和声结构、各乐章间的对比与平衡、乐队中乐器的组合与规模等均得到规范化而基本定型。交响曲在贝多芬手下则被发挥到极至,乐曲的展开部与尾声得到扩大,主题对比强烈,和声富于动力性,第三乐章以谐谑曲取代小步舞曲等,都是贝多芬深化交响曲体裁的具体体现。他的《第三交响曲》使交响曲进入19世纪浪漫主义交响曲的新阶段。19世纪浪漫主义交响曲的最大特征是个性突出,因而也决定此时期的交响曲在不同的作曲家笔下,无论内容、形式、技巧有着不同的创新,出现了以歌唱性旋律取胜的抒情交响曲——奥地利作曲家舒伯特的《未完成交响曲》、标题交响曲——法国作曲家柏辽兹的《幻想交响曲》等,还产生了新的交响乐体裁“交响诗”。同时各国的民族交响曲也兴起,俄国的里姆斯基-科萨科夫、柴科夫斯基,捷克的德沃夏克,芬兰的西贝柳斯等都作有具浓郁民族风格的交响曲。此时期的交响曲,其乐章数目有多有少,不局限在4个乐章,乐队编制上有时也有变化。家喻户晓的交响曲主要有奥地利作曲家海顿的《第四十五交响曲》(“告别”)、《第九十四交响曲》(“惊愕”)、《第101交响曲》(“时钟”),莫扎特的《第四十交响曲》、《第四十一交响曲》(“朱庇特”),德国作曲家贝多芬的《第三交响曲》(“英雄”)、《第五交响曲》(“命运”)、《第六交响曲》(“田园”)、 《第九交响曲》(“合唱”),等等。
管乐器,弦乐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