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职务分为:国家一级、国家一级代表、省部级、省部级代表、厅局级代表、厅局级代表、县级代表、县级代表、乡级代表、乡级代表。
综合管理公务员的职级顺序分为:一级督察、二级督察、一级督察、二级督察、三级督察、四级督察、一级科长、二级科长、三级科长。四级科长、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国家一级正职主要是指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国家军委主席。
全国副职主要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国务院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理事会,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军委委员,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检察长、国家监委主任。
扩展资料:
我国政府机构都包含哪些行政级别:
1、国家级正职
2、国家级副职
3、省部级正职
4、省部级副职
5、厅局级正职
6、厅局级副职
7、县处级正职
8、县处级副职
9、乡科级正职
10、乡科级副职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行政级别
国家公务员级别划分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1)领导职务: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
(2)非领导职务: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3)驻外外交机构衔:
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随员衔
(4)专业技术职务:
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
(5)军衔:
将官、校官、尉官、文职干部、学员、兵、礼仪士兵
(6)警衔:
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警督、警司、警员
(7)关衔:
海关总监、副总监、关务监督、关务督察、关务督办、关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