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机械设备, 安拆, 进出
说明
一、进出场费用是指不能或不允许自行行走的施工机械或施工设备,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二、进出场费用定额已包括机械的回程费,未包括以下费用:
1.机械非正常的解体和组装费;
2.运输途中发生的桥梁、涵洞和道路的加固费用;
3.机械进场后行驶的场地加固费;
4.穿过铁路费用、电车托线费。
三、安拆费用,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及机械辅助设施费用(包括安装机械的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行走轨道枕木等的折旧、搭设、拆除费用)。
四、安卸费用定额,包括了机械安装完毕后0.5台班的试运转费用。
五、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卸费用定额是按塔高45m考虑的,如塔高超过45m的,每增高10m,安拆费增加20%。
六、轨道式柴油打桩机、走管式柴油打桩机、走管式自由落锤打桩机,其机进出场及安拆费可套用柴油打桩机定额。
七、大型机械在同一工地的工号之间的转移,可计算本机0.5台班费用。机械需要重新安拆、搬运或需要铺设轨道和转弯设备的,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八、其他章有的定额中机械综合了不同类型,但其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用应按实际进场的机械计算。
九、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铺设定额按直线形考虑,如为弧线的,定额乘以系数1.15。塔式起重机基础及轨道铺设定额未包括轨道和枕木之间增加其他型钢或钢板的轨道,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固定式基础定额按混凝土量15m3以下考虑的,实际基础混凝土大于15 m3的另行计算。固定式基础定额未包括打桩费用和高强螺栓,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一、本章定额未包括自升式塔式起重机行走轨道、不带配重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固定式基础、施工电梯、高速井架和混凝土搅拌站的基础,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二、本章定额未包括大型垂直运输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附着所需预埋在建筑物中的铁件,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第二十一章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说明(贵州省2016定额)
一、本章定额包括塔式起重机及施工电梯基础、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拆、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出场三节。
二、固定式基础按施工机械出厂说明书规定选择基础进行计算。
三、固定式基础不包括基础以下的地基处理、桩基础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拆。
1.施工机械安装拆卸费用是指特、大型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之和的一次性包干费用。
2.安拆费中已包括了机械安装完毕后本机试运转费用。
3.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拆费用以塔高45m编制,塔高>45m且≤200m时,每增高10m,按相应定额项目增加10%,不足10m按10m计算。
五、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出场。
1.施工机械场外运输费用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和竣工后运回停放地点的来回一次性包干费用。
2.场外运输费用运距按≤30km编制,超出该运距上限的场外运输费用,不适用本定额。
3.单位工程之间机械转移,运距≤500m,按相应机械场外运输费用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80;运距>500m仍执行该定额项目。
4.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场外运输费用是以塔高45m编制的,塔高>45m且≤200m时,每增高10m,按相应定额项目增加10%,不足10m按10m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固定式基础以体积计算。
二、轨道式基础(双轨)按实际铺轨中心线长度计算。
三、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拆费用按台次计算。
四、大型施工机械设备进出场费用按台次计算。
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用(专注于造价实操知识分享,教你怎么学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