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应该首先了解,劳动法、公务员法调整的分别是什么法律关系,还有适用范围。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劳动关系,适用范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公务员法属于行政类法律,公务员不是一般的劳动者,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国家权力,代表国家行使相应职权,所以,对其要求及行为规范都具有更高更严格的标准和守则,那是必然的。
《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由于公务员属于行政机关,并不是企业与劳动者的关系,《劳动法》并不适用于公务员。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而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劳动报酬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两者不是一个群体。
不冲突,你把劳动法的前几条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