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被执行局找到了,但是执行迟迟不到位,(关键被执行人是有财产的).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5-04-25 00: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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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以下措施:

(1)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

(3)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的,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可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4)对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此外,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在采取冻结、划拨、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回答2:

  人民法院收到执行申请书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人可以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不给力,应当多与执行法官交流。六个月未执行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回答3:

“被执行人有财产”与“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截然不同。举个例子,被执行人仅有一套自住房屋,通常是无法强制执行的。因为执行时除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利益,还要考虑保障被申请执行人的基本生活。

如果能排除上述情况,就要考虑问题是否来自执行局执行不力或者其它人为干扰因素。解决这类问题通常比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更难。

回答4:

只能催告他执行 无特殊原因 6个月内必须执行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