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中规定,拥有申请指标资格须是本市户籍人员、。驻津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或者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以及持有效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如果你有住房的话应该是可以的,具体的细则还没发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