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国际法, 国际法是规范主权国家之间关系, 权利和义务的规范的总和 。(当然也有可能是自然人法人之间的, 但是必须与至少两个主权国家有联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法益。) 中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历史从来没有间断过的主权国家,在这个框架内,不可能产生国际法! 因为只有一个主权国家。
至于欧洲,你可以读一下欧洲史,从罗马帝国开始,就一直处于分裂整合的状态, 每个国家都是主权国家,但又彼此联系,国际法就是在这种国家与国家的交往过程中产生的。
但是有一点我不太赞成就是,现代意义的国际法至少是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维也纳条约开始的,虽然之前有很多探索和研究,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法。中世纪时期教会在欧洲举足轻重,所有人都遵从教会的法律就像在中国所有人都听皇帝的,没有滋生国际法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