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正常,没有问题。可以使用。
银行写的日期,是承兑日期。只在在汇票到期前承兑,即在10月30日前,任意日期均可以承兑汇票。
明确一个概念,银行承兑汇票没有出票行,只有出票人,就是签发汇票的公司。银行不是出票人,而是承兑人,即付款人。二者名称不同, 票据责任也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三十九条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本法条明确规定,汇票要在到期前提示承兑。)
第四十二条 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
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前条第一款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本法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要签章并注明承兑日期,本例中5月6日就是承兑日期)
可以正常使用,但是贴现的话银行不一定收,可以转让出去。